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國家出手救港,這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讓香港盡快走上正軌的必要之舉,也是確?!耙粐鴥芍啤毙蟹€(wěn)致遠的治本之策。
違法者得不到懲戒,是香港法治之殤。“修例風波”以來,香港公共安全遭受嚴峻挑戰(zhàn),幾乎陷入無法無天的境地,但亂港暴徒依然有恃無恐,只因香港司法一再上演令人費解的判決:被控“暴動罪”疑犯可用1000港元保釋;撕毀、焚燒和踐踏國旗的暴徒僅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眾所周知的“港獨”組織頭目黃之鋒只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jīng)批準集結罪”……類似事件無疑在傳遞“無須為暴行負責”這類荒唐的信號!
△5月22日晚,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率全體司局長及行政會議成員舉行記者會,林鄭月娥表示,特區(qū)政府將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完成有關立法。
今日之香港,不僅要依靠警方嚴正執(zhí)法,更要有法可依,讓妄圖“攬炒”香港社會的極端“港獨”分子付出應得的代價。“港獨”勢力氣焰囂張,是國家主權之患。在“港獨”和本土激進勢力的蠱惑下,一些青年公然危害國家安全,所作所為令人發(fā)指。另一些人甘當民族敗類,恬不知恥地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叛國亂港四人幫”之首的黎智英更多次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zhàn)”。如此赤裸惡劣的反中賣港行徑卻無足夠法律及機制約束。這在當今世界,也恐怕聞所未聞!補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短板”,是對反中亂港勢力從事破壞國家統(tǒng)一、分裂國家活動的堅決遏制。
斬斷外部勢力插手干預的“黑手”,也是不容回避的問題。以美國為代表的某些西方勢力原本通過代理人遮遮掩掩插手香港事務,如今撕破臉皮走到前臺,多次對特區(qū)立法和司法機構依法履職說三道四,極力美化和慫恿極端分子的違法犯罪行為,甚至以香港為據(jù)點大肆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眾目昭彰,豈能容忍如此猖狂干涉?
國家此次下定決心出手救港,以立法方式堵塞國家安全的漏洞,也再次向國際社會表明,中國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大局穩(wěn)定、維護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
△香港社會各界舉行“反暴力、救香港”大集會
香港不能再亂下去了!廣大香港市民越來越清楚,極端激進分子不斷升級黑色暴力,反中亂港勢力大肆鼓吹“港獨”,外部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不僅嚴重挑戰(zhàn)“一國兩制”原則底線,更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tǒng)一和領土完整,他們是想把香港變成顛覆中國、分裂祖國的“戰(zhàn)場”!善良的香港市民決不會上這些人的賊船。
防范、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為“一國兩制”行穩(wěn)致遠筑牢制度根基,這是“港版國安法”立法的初衷。國家出手救港,就是為了維護香港市民的根本福祉。只有國家安全根基牢固,社會大局穩(wěn)定,才能保障“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保持“馬照跑、舞照跳”的生活方式不變樣,才能續(xù)寫香港經(jīng)濟繁榮、市民生活幸福的新篇章。